2026年04月27日
王兴梅
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乡村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点和难点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要振兴,关键是把基层党组织建好、建强”。可见,基层党组织是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主心骨”。如何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成为党建引领乡村共同富裕的核心命题。2023年以来,招远市作为山东省村党组织“跨村联建”整县试点,探索村级组织体系优化重塑,其实践探索为党建引领乡村共同富裕提供了鲜活的县域案例,也是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的典型实践。
实践探索
招远市坚持将“跨村联建”作为党建引领乡村共同富裕的有力抓手,找准村党组织的利益联结点、发展融合点,着力推动农村组织联建、产业联营、治理联抓,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乡村全面振兴之路。
(一)高标准推进“组织联建”,筑牢共同富裕的组织核心
依托原有的58个党建融合发展区,对联建规模、人员配置进行细化重构,着力构建规模适度、运转有力的组织体系,将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共同富裕的发展优势。
一是科学划定联建范围。综合考虑自然环境、地域位置、村庄类型、人文历史等因素,突出“地缘相近、产业相连、人口适中、资源共享、人文相通”原则,按照覆盖3公里以内、1000—3000人的规模科学布局,逐村研判、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合理确定参与联建的村庄及人口规模、面积标准,组建联合党委173个,打破了单村党组织的行政壁垒。
二是合理确定联合党组织领导班子。从联建村党组织书记中择优确定联合党委书记,其他各联建村党组织书记兼任委员,确定联合党委书记173名、委员1037名。在联合党组织主导下,统筹推进联建村党组织“五星联创”工程、支部建设、发展党员、组织生活等党内各项工作。
三是实行“四不变、三统一、两独立”工作机制。即联建村行政区划不变、管理层级不变、村民自治主体不变、集体资产产权不变,中心工作统一安排、重要事项统一决策协调、重点任务统一推进落实,村级财务独立建账管理、项目独立实施结算,既保证了联建村的独立性,又实现了发展的协同性。同时,建立联合党委例会和重大事项共商共议制度,梳理3类13项共性权责清单,召开每周碰头会、月度专题会、年度述职会,推动联合党委脱虚向实、规范运转。
(二)高密度推进“产业联营”,激活共同富裕的内生动力
坚持把推动产业发展作为“跨村联建”工作的着力点,构建立体赋能、抱团共富的产业体系,让群众分享产业发展的增值收益。
一是持续搭建“1+14+N”产业赋能体系。“1”,即依托烟台首家县域国资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远农鑫公司,打造集人才集聚、产权交易、土种适配、市场营销等于一体的“跨村联建”产业赋能中心,累计承接各级农业扶持资金、“富民产业贷”等金融资金超10亿元,撬动社会资金5亿元,为全市“跨村联建”产业发展提供综合赋能保障。“14”,即14个镇街因地制宜打造镇域产业赋能平台,统一编制联建片区产业发展规划,举办“发展论坛”“田间课堂”等活动。“N”,即吸纳欧果花生、海禾农业等28家农业企业作为“共富合伙人”,通过以企带村、村企合作建设共富项目,持续培育了“大户庄园”“齐山蜜薯”“九顶原乡”等区域品牌。
二是创新实施“四位一体”联农富农机制。依托农业发展公司——海禾农业,试点探索“农户+村集体+企业+经营主体”的“四位一体”联农富农机制,由企业牵头流转6个试点村1000余亩土地、覆盖农户500余户,通过“订单农业”的形式发包到种植大户耕种小麦、玉米等,企业再以高于市场价10%的价格统一收购农产品,亩产收益按“农户30%+村集体2.5%+经营主体67.5%”的比例分配,企业通过农资销售和大宗粮食购销等方式获利,不参与分红。
(三)高效率推进“治理联抓”,夯实共同富裕的治理基础
依托“跨村联建”联合党委,着力构建服务下沉、共建共享的治理体系,链接各类资源、服务,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一是化整为零,健全网格体系。由联合党委统筹,重新划分5500余个网格,面向联建村统一选拔联户党员作为网格员,成立青年突击队、银龄智囊团、桑梓助力团等173支“联建志愿服务队”,吸纳4000多人志愿参与联合党委日常巡查、森林防火、文艺汇演等活动,农村人居环境、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二是以点带面,打造服务矩阵。聚焦“15分钟便民服务圈”目标,统筹资金3100万元,升级75处联合党委党群服务中心。每3—5个联合党委设置一处便民服务站点,下沉养老保险、低保五保、就业指导、民政救助等10项高频服务业务。170余名镇街干部下沉办公,村民办事距离平均缩短5.6公里,服务群众实效更加凸显。
启 示
“跨村联建”的实践,本质上是通过“联”的思路、“合”的举措,破解乡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探索出一条党建引领、资源整合、产业融合、利益共享的乡村共同富裕路径。它给我们带来如下启示:
(一)坚持党建引领是“跨村联建”的核心原则
办好农村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基层党组织。招远在推进“跨村联建”工作中,始终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工作全过程,建立“市统筹、镇实施、村主体”的工作机制,通过联合党组织的组建、工作机制的建立,打破不同村之间、不同干部之间的隔阂和桎梏,以强带弱、以大带小,抓实基层班子、带好基层队伍,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二)实现共同富裕是“跨村联建”的最终目标
没有产业的振兴,就没有乡村的共同富裕,联合党组织就得不到群众的认可和支持。招远在开展“跨村联建”工作中,坚持因地制宜、一村一策,重点发展现代农业、乡村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完善推广“四位一体”联农富农机制,确保产业发展成果惠及联建区域的广大农民。“跨村联建”不是形式上的联合,而是资源的跨村整合,其最终目的是发展壮大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共同富裕。
(三)干部精神状态是“跨村联建”的关键要素
“跨村联建”涉及面广、程序复杂,需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招远“跨村联建”取得实效的背后是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立说立行、迎难而上的精神支撑。在联建过程中,基层干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不仅有效破解了各类发展难题,更在实践中锤炼了本领、凝聚了合力,显著提升了干部队伍的执行力与战斗力。一个地方要想事业成功发展,关键在干部,只有持续提振干部队伍精神状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真抓实干,才能破解发展难题,为乡村共同富裕提供坚实人力保障。
(作者单位:中共招远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