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高考启动军人子女信息报送

考生千万别错过

2023年03月15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张苹)日前,省招考院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参加高考军人子女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记者获悉,我省对军人子女信息审核与报送有关事宜进行明确,考生须根据自身实际,填写《2023年参加普通高考军人子女信息登记表》,并提供所需佐证材料。考生父母服役的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审核盖章后,由考生将相关材料于2023年3月25日前提交至学校所在地的人民武装部,逾期视为无效。其中,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为现工作师(旅)级单位审核盖章。

根据通知,军人子女信息审核分初审、复审、会审三个阶段。5月底前,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上公示审核合格的军人子女名单。

根据《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退役军人、烈士子女等人员享加分、优先录取等优待。烈士子女、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享受加分优待,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分值不得超过10分。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投档要求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