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母网讯 日前,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政策确定。我省仍然采用全省统一测试和招生学校单独测试的办法选拔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需持《报考证》、身份证和《诚信表》,于4月17日到山东师范大学考点报到,测试时间为4月18日至23日。
据了解,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全国共235所,其中驻我省的招生学校为14 所。高水平运动员的招收人数,本科院校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高职(专科)院校控制在本校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全省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3名者,或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体育活动中发挥积极骨干作用者。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包括参加全省统一测试、参加学校单独测试和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的所有考生),一律要求到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然后于4月10日持身份证、普通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运动员等级证书或中学出具的证明办理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考手续,领取《山东省2008年高水平(优秀)运动员专项测试报考证》,填写《山东省2008年高水平(优秀)运动员专项测试诚信表》。
已被普通高等院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确定录取的考生,不得报考体育专业和高水平运动员;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不得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报考项目与统一测试项目相同者,必须参加全省统一测试。统一测试没有包括的项目,考生必须在高中阶段我省省级及以上比赛或运动会上取得规定的成绩或名次。 李凤 肖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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