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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网记者从烟台市教育局获悉,《烟台市2007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下发,2007年中考招
生将有两大变化,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并入录取条件,作为招生的依据之一。同时,在全
市普通高中探索进行自主招生工作。
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今年我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并入录取条件,作为招生的依据之一。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道德品质、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等六个方面。
高中招生录取方面,在全市普通高中探索进行自主招生工作。自主招生试点学校资格由各县市区教体局在本县域内省级规范化普通高中学校中确定,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自主招生由试点学校从本学校“三限生”招生计划中调剂,自主招生所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具体比例由各县市区教体局确定。自主招生限于学校所在的本县域范围内,所录取的学生免收择校费。
此外,为保持中考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保留往年加分和优惠政策的同时,本着降低加分分值、减少加分项目、等级加分协调统一的原则,2007年我市中考招生对加分分值、加分项目进行了相应调整。
据悉,2007年中考是我市实施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后的第一次中考。全市初中毕业生总数约为7.2万人,高中阶段入学率计划达到90%以上,而且做到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招生比例大体相当。
责任编辑:文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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