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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贷款

  汽车消费贷款(工行)

  汽车消费贷款是对申请购买轿车的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担保贷款,是银行与汽车销售商向购车者一次性支付车款所需的资金提供担保贷款并联合保险、公证机构为购车者提供保险和公证。汽车消费贷款的发放,实行“部分自筹、有效担保、专额专用、按期偿还”的原则。

  一、汽车消费借款人应具备的条件是:(1)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和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及良好的信誉,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在申请贷款期间有规定数额的首期购车款存入贷款行。(4)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有效贷款担保。(5)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汽车消费贷款额度最高限于购车价款的百分之八十、按贷款担保方式不同分为三种情况(1)以有价证券(国家债券、金融债券和贷款行出具的个人定期存单)质押或银行、保险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客户存入的首期购车款应不低于百分之二十,贷款最高额限于购车价款的百分之八十;(2)以财产抵押担保的,客户存入的首期购车款应不低于百分之三十,贷款最高额限于购车价款的百分之七十;(3)以第三人保证方式申请贷款的,客户存入的首期购车款应不低于百分之四十,贷款最高额限于购车价款的百分之六十。汽车贷款的期限一般为三年,最高期限为五年(含五年)以内。

  三、办理汽车贷款的购车流程为:(1)客户向有关银行咨询有关事宜,并到经销商处选定拟购车型并签定购车合同,经销商向客户签发推荐保证书;(2)客户持推荐保证书、购车合同以及相关资料向贷款行申请贷款;(3)贷款银行通过对客户有关资料的调查、审批,对符合条件同意贷款的客户与之签定有关合同后,将客户存入的首期购车款和贷款划至经销商;(4)客户到经销商处办理提车、保险、挂牌照、抵押登记等手续。

  汽车消费贷款(建行)

  贷款条件

  凡在建设银行特约经销商处购买汽车、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和自然人,均可向建行提出汽车消费贷款申请。

  1.有济南市本地常住户口或有效身份证件,有固定的住所。

  2.有稳定合法的职业和收入来源或有易于变现的资产,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期间有不低于30%购车款的首期款存入银行。

  4.同意在指定保险公司投保履约保证保险。

  5.愿意接受建设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贷款程序

  1.借款人到银行咨询。

  2.借款人到特约经销商处选定汽车商品并签定购车合同。

  3.借款人按照贷款及保险的要求向银行提供以下资料:

  借款人为自然人的:

  (1)、《汽车消费贷款申请书(自然人)》;

  (2)、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户籍卡复印件二份,已婚申请人必须提供配偶的以上资料;

  (3)、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4)、收入证明(包括盖有单位公章的工资收入证明、出租车经营指标等);

  (5)、担保人的身份证明、照片、收入证明资料;

  (6)、占购车款30%的存折、存单等存款证明;

  (7)、购车合同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8)、建设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借款人为法人的:

  (1)《汽车消费贷款申请书(法人)》;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执照》,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应当提供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

  (4)经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个年度的财务报告及上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5)占购车款30%的存折、存单等存款证明;

  (6)购车合同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7)建设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4、建设银行及保险公司对借款人和保证人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符合条件的,顺序办理保险、贷款手续。

  贷款额度

  由保险公司提供履约保险保证的汽车消费贷款最高限额为购车价款的70%。

  贷款期限和利率

  汽车消费贷款自然人最长期限为5年;法人最长期限为3年;(不同品牌、不同用途的,具体期限各不相同,按照建行规定确定)。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含浮动)执行。

  还款方式

  实行按季支付利息,按借款合同按月或按季等额偿还本金。

  借款人可以直接到贷款银行还款,也可以与银行约定由贷款行在指定日期自借款人指定帐户中扣款,免除借款人的奔波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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