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出台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新举措
按覆盖人口每人不低于五元补助
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
水母网11月16日讯 (YMG记者 方春明)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水平,近日,我市从财政补助、业务用房、医疗保险等3大方面,研究制定了相关措施,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努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加大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积极落实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在省、市两级财政给予补助的基础上,要求各县市区按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覆盖人口每人不低于5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对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人员培训等方面的补助资金,市级财政按照1:2的比例给予各县市区补助。对已建成的社区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分别给予30万元和6万元的补助。同时,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经费、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提高,保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解决社区卫生业务用房。对目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租赁用房而成本较高的问题,按照《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要求,在新建居住区时,要求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预留出业务用房。对已建成的居住区,协调有关单位和开发商,无偿为政府兴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标准的业务用房。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房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尽快帮其完成改造任务。
落实社区医保有关政策。全市把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制度结合起来,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并适当降低参保人员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费用的起付标准,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引导参保人员选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看病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