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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网10月13日讯 (YMG记者 何晓波 ) 昨天,在芝罘区南仓村居民小区内,4栋居民楼下的26个下水道井盖被人一夜之间盗走,居民出入饱受威胁。
目击者于先生称,大约在前两天的一个凌晨,他去批发市场采购蔬菜,下楼时看见小区外面的泥道上停着一辆农用三轮车,几名男子鬼鬼祟祟的。于先生故意大喊一声“干什么的”吓唬对方,不料这几人快速返回车上,发动三轮车离去。由于自己还要忙着去采购蔬菜,于先生并没有理会这帮人。结果,天亮后回到小区内,才看到7、8、9、10四幢居民楼下的下水道井盖不见了。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事发地看到,居民楼下6个一字排开的化粪池铸铁井盖全不见了,有的用木板盖在井口上,有的则用一些砖头竖在井口周围,提醒过路居民和在小区内打闹的小孩。
小区物业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说,他们已经联系上制造井盖的单位,前来取好井盖大小的模型,估计再过几天就能重新安装好。目前,物业部门已将相关监控资料交给警方。警方希望这些不法分子能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市公用事业投诉中心提醒市民,如发现有盗窃井盖等市政设施的行为,可立即拨打110报警。那些盗取井盖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将由此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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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了两个井盖被判三年徒刑
日前,安徽籍无业游民葛某在牟平区因盗窃两个污水井盖,被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三年。偷了两个井盖被判三年徒刑,听起来判得挺重,为什么对葛某的行为不按照盗窃罪判处?
法院认为,这类犯罪的作案手段不能等同于普通盗窃犯罪,其社会危害性也远大于一般的盗窃犯罪。从法学理论上讲,偷盗井盖的犯罪人虽以盗窃为目的,但其犯罪方法和结果又同时触犯了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本案中,被告的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不是井盖,而是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考虑到井盖所处位置为繁华路段这一特殊情况,存在更大的潜在性危险。另外,被告还是累犯,所以,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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