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母网讯 记者从市有关部门获悉,今年5月1日是特许经营企业备案大限日,但截至目前,我市尚没有一家企业去商务部门备案。
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将特许人限定为“企业”,而此前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中规定,特许人可以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因此,有一部分特许经营企业依《办法》适格,而依《条例》就不适格。这种情况怎么办?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特许人可以有1年的缓冲期,进行调整,即只要在《条例》施行1年内特许人变更为企业的就适格。
据市财贸办统计,我市特许经营企业有三四十家,主要分布在商业、药品、食品和餐饮业等领域。但目前由于地方没有备案许可,我市企业若要备案的话,则需到省有关部门办理,所以不少企业仅停留在咨询阶段,尚没有一家备案。
关人士指出:30%的特许经营企业没有《条例》中要求的加盟手册、运营手册等指导性的文件,不是完整意义上的特许经营企业;还有一些企业负责人不愿意披露企业信息也是迟迟不备案的原因之一。(YMG记者 孙致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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