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12日在济南揭晓。我省戏剧、音乐、曲艺、电影、电视、艺术理论研究等12个艺术门类的120余位专家评委,经过认真规范的评选,共评出首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特别荣誉奖1个,一等奖20个,二等奖58个,三等奖78个。电视连续剧《闯关东》荣膺首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特别荣誉奖;戏剧《补天》等156部作品获“泰山文艺奖”艺术作品奖;魏启后等13位艺术家获得“泰山文艺奖”艺术突出贡献奖。本报文娱新闻中心集体申报的《齐鲁记忆——寻访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型系列报道栏目获得二等奖;本报记者霍晓蕙的《关注山东画坛生态》评论文章获得三等奖。
“泰山文艺奖”的评选得到了全省文艺工作者的支持和响应,报名踊跃,社会反响较大。经各市、各单位推荐,首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共征得各艺术门类547件参评作品,申报艺术突出贡献奖者达75人。
据评审委员会介绍,这次评奖结果待公示、考察结束后,将于10月由省委宣传部、省文联、省文化厅、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等单位联合表彰,省评奖委员会代表省委、省政府向获奖者颁奖。□记者 霍晓蕙
链接泰山文艺奖
"泰山文艺奖"是2007年经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全省文艺界的综合性政府奖。该奖评选的宗旨是激励广大文学艺术工作者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原则,按照思想性、艺术性和欣赏性相统一、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要求,积极开展文学艺术创作、生产和展演,促进出精品、出力作、出人才,服务于山东文化强省建设。山东省"泰山文艺奖"分设"艺术作品奖"和"艺术突出贡献奖"。"艺术作品奖"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对象为山东省内(包括中央、部队驻鲁单位)个人和集体创作、发表、制作、生产和演出的艺术作品成果,包括戏剧、音乐、曲艺等12个门类。"艺术突出贡献奖"每三年评选一次,评选对象为山东省内(包括中央、部队驻鲁单位)在艺术领域有突出贡献的艺术家,每届评选获奖者不超过1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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