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9月6日讯 (通讯员 海燕 王燕 赵红) 8月27日,芝罘区的陈先生向消协投诉,称一周前购买了一整箱某品牌瓶装啤酒,开瓶时,啤酒突然自爆,酒瓶碎碴飞溅,他右手被划破,顿时鲜血直淌,医药费花去400多元。陈先生要求啤酒经销商赔付医药费,但经销商表示要先将酒瓶碎片、就医记录和发票送到公司总部,经过保险公司理赔,几个月后才有可能赔付。
消协调查后认为,《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等费用。经销商作为厂方在本地的营业代表,应当担负起赔偿的责任,直接将医药费赔付给消费者。8月29日经销商当场将420.2元的赔偿款交到了陈先生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