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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网9月6日讯(YMG记者 高伟 )日前,省教育厅公布了2008年中秋节及国庆节期间全省中小学校放假日期,并要求各中小学校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省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自习。
中小学校中秋节放假时间为9月13日至15日,共3天。其中,9月1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9月14日(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9月1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9月15日(星期一)。
国庆节放假时间为9月29日至10月5日,共7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9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星期一)、30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可补9月29日、30日的课程,10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市教育局表示,全市各中小学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自习,并切实做好值班工作,确保学校安全,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愉快祥和的假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