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母网8月9日讯(YMG记者 郑野军 通讯员 付体昌)经过东方电子的积极努力,有着“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之称的东方电子民事赔偿案以当事双方握手言和而圆满落幕。截至8月8日,东方电子已向超过6700多名起诉索赔的投资者过户了用于赔付的股票,至此,该案结案率达到99.47%,基本宣告结束。
从2003年开始,国内一些投资者以东方电子在证券市场存在虚假信息陈述为由起诉该公司,并要求民事赔偿。截至诉讼时效期限2005年1月27日,青岛中院共受理的东方电子索赔案件数量为2716件,涉及投资人数6989人,起诉标的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左右。此案被媒体称为“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名噪一时。
自诉讼案发生以来,东方电子一直探讨圆满解决的办法,以维护投资者的利益。2007年上半年,刚刚担任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董事长的杨恒坤认为,企业应抓住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形势一片大好的有利时机,以股票进行赔偿,尽快与诉讼案原告达成和解。这意味着公司民事诉讼案的解决迈出实质性一步。
2007年7月28日,在青岛中院的主持下,东方电子与来自58家律师事务所的代理人达成调解框架协议,对民事诉讼案的赔偿主体、赔偿数额依据形成共识,并约定东方电子的大股东东方电子集团公司以其持有的东方电子股票赔偿原告损失,股票以每股人民币6.39元计价。
协议形成后的第二天,也就是从当年的7月29日起,东方电子与某律师代理的584名投资者达成第一批和解协议。之后,东方电子又分别与其他投资者达成协议。与投资者达成协议后,东方电子立即启动股票过户,赔付投资者。
经过一年多运作,截至记者发稿之日,除了180多名已达成和解协议的投资者因个人资料提供不全而无法实施股票过户外,加上另外20多名投资者因存在多个股东账户、法院还未调取其交易记录等原因,无法计算损失,公司尚未与其达成和解协议,东方电子对其他的投资者已赔付完毕,该案结案率达到99.47%,基本宣告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