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8月1日讯(YMG记者 李凤)中考录取已经结束,拿到录取通知书的贫困学生们却为学费发愁。对此,我市教育部门表示,我市将继续发放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8%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将获得资助。
自2007年秋季开始,我市实行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制度,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府助学金资助面平均为普通高中在校生的8%。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具体分为1档500元,2档1000元,3档1500元。低保家庭子女、孤儿、特困残疾人子女、残疾学生、因遭受灾祸致贫的家庭子女等优先考虑。申请时,学生填写《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申请表》,学校受理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待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便可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