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4月22日讯 一个黑龙江籍青年和两名本地无业青年,晚间喝闷酒,找公共设施撒气,造成6500余元损失,18日,三人被福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岁的黑龙江青年林某,暂住在福山区永福园,由于没有正当职业,每天浪迹街头。另两名青年王某和吴某,都是福山区张格庄镇农民。3月13日晚,三人喝了两瓶白酒。借着酒劲,仨青年拿起石头见啥砸啥,在福山区河滨路和北三路交汇处的月亮广场,将公交候车亭、广场的灯、音箱、假山、石凳、垃圾箱一通乱砸,造成不同程度损坏。经物价部门鉴定:损失为6510元。
(传福 模伟 曙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