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母网11月18日讯 前段时间,蓬莱多位市民来电话反映:他们住抹直口联检机构集体宿舍房改房,家中没人住,不想要热,但滨海热力公司却按照总热价的40%收取报停费。市民质疑:报停的用户都是分户控制,并不需要拆除暖气片,这种情况在烟台市区只需办个手续即可,并不收费,为何蓬莱要收这么高的报停费,收费有依据吗?
蓬莱市热力办答复:蓬莱市集中供热工程于2006年开始建设并投入运行,相关配套政策还很不完善,滨海热力对停热用户收取停热费,基本是沿袭以前区域锅炉供热的收费模式。据了解,其它仍实行区域锅炉供热的物业公司,停热费为取暖费用总额的40%-50%不等。收费原因如下:热和水电不一样,热具有不可控、易流失和热传导等特性。高温处会往低温处传导热。由于热传导效应,即使停止供热的用户,也会受到其它住户的热传导,停热期间会从其他热用户吸收较大的热量;热力公司换热站内设施设备是按用户用热面积大小设计配备的,如用户随意停用热会造成用热参数等的改变,对供热设备及其运行有一定的影响;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2007年6月3日联合印发的《城镇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热力销售价格要逐步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基本热价可以按总热价30%-60%的标准确定。”这里虽然是针对计量用热来说的,但从中不难看出,即便是未用热的用户,还是得交纳“基本热价”,相当于所说的停热费。
因此,蓬莱市热力办认为,不论从补偿热传导造成的成本角度,还是从热力公司的正常运行角度,对停热用户收取40%的停热费有一定道理;对比国家相关标准,也不算高。 (孙致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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