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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个月来,“新车船税”相关报道频频见诸媒体。随着延续了近21年的车船使用税的停止征收,新车船税的税额成为所有车主密切关注的问题。
2006年12月29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2007年2月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7年6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统一征收车船税,新的车船税将随交强险一同征缴。
上涨30%
新标准变化有四
7月9日,记者在市公路养路费征收大厅里对部分车主进行了采访,发现相当一部分车主对车船税都很陌生,甚至有车主从来都没有缴纳过。“这税是刚出来的吧,以前我没记得交过,也没有人检查呀。”私家车主吴波表示,自己对车船税并不了解,但肯定会按规定及时缴纳税款。
新车船税的税额,是所有车主密切关注的问题。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出台,规定大型客车每年税额标准为600元,中型客车为480元,小型客车为420元,微型客车为240元。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按自重每吨为96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按自重每吨为60元;摩托车每辆为60元。其中只有大型客车税额标准执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上限,记者对比旧车船税标准估算了一下,新车船税税额标准平均上涨约30%。
与原来车船使用税相比,新的车船税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改变:一是将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合并为“车船税”,统一了各类企业的车船税制;二是将其由财产与行为税改为财产税;三是提高了税额标准。根据《条例》,将原车船使用税税额幅度上限提高1倍左右,各地结合本地情况有所不同;四是调整了减免税范围。国家机关等财政拨付经费单位的车船将不再规定免税。同时,自行车等非机动车、拖拉机、养殖渔船等车船增列为免税车船。
提前续保
“精明”车主需补税
“车船税并不是一个新税种。”市地税局征管一科科长张丽君告诉记者,我国1951年颁布了《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对车船征收车船使用牌照税。1986年9月,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以前,本市私家车主每年需到各区地税局缴纳车船税;新车船税开征后,将和交强险一样,由保险公司代收,我市包括中国人保、中国平安、阳光财险等15家经营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将负责代收代缴车船税。目前,这些保险公司已经完成了系统的升级改造,包括出单、财务等系统,单证的修改和换发也已经完成。
据了解,烟台私家车小型客车居多,这类车辆原先需缴纳260元的车船税,新车船税开征后,提高到420元,每年要多付160元。而山东省新车船税税额标准出台之前,港城不少“精明”的私家车主纷纷提前续保交强险,意图“节省”一年的新车船税,也一度掀起了6月份提前续保交强险的热潮。不过,车主们的“如意算盘”还是落空了。市地税局征管一科的工作人员表示,按规定,提前续保交强险但未缴纳车船税的车主,需要自行前往所在地的地税局办理补缴,逾期不缴纳者将按照征管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记者了解到,我市从去年3月份起,就已经开始由征收交强险的保险机构代征车船税。今年上半年,车船税征收入库2632万元。不过,由于以往法规中并没有规定相关处罚条例,相当一部分私家车主都没有缴纳。“新车船税政策出台前,保险公司仅仅是代收,虽然地税局的相关条例都张贴在显要位置,但缴与不缴仍取决于车主意愿。现在则是必须先缴纳车船税,才能办理交强险相关手续。”南大街一保险公司负责人表示,由于交强险保险范围与机动车车船税的征税范围相近,且具有强制性特点,因此根据《条例》规定,相关保险机构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销售机动车交强险时代收代缴车船税,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税金的缴纳,改变以往由于缺乏强效机制车主缴税不积极的状况。
多掏160元
难抑车市火爆
记者在市区几家大型汽车交易市场中随机采访了十几位车主,大多数人都表示不会因为多支出的百余元车船税放弃购车打算。“一年增加160元,就能影响花费十几万的决定?但凡打算买汽车的人,不会在乎每年多这点钱。”一位打算买车的市民笑着说。而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提供的数字也证明了今年以来市民的购车热情,今年上半年仅烟台市五区就新增汽车17995辆,其中6月份新增汽车2300辆。
不少汽车销售公司都认为,新车船税的实施,对10万元以下的经济型车消费有一定影响,但影响不大。“现在车市的降价力度非常大,新车不断上市而且定价又比较低。这一段时间市场上有百余款车型降价,降幅从几千元到万余元不等。”烟台华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市场部的工作人员表示,新车船税上调不过每年增加了160元成本,对车主来说影响几乎可以忽略,汽车销售应该不会受到冲击,尤其是高档车市场。
不过也有车主表示,虽然新车船税的涨幅并不大,但目前养车成本不断增加也困扰着很多车主。“不断上涨的油价、数额不小的养路费和交强险,而且传言说有可能开征燃油税,养车成本确实是越来越高。”
本报记者 许杰 通讯员 丽君 王刚 许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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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交强险者车船税下次补缴
逾期滞纳金为万分之五
本报7月12日讯(记者 许杰)记者从地税部门了解到,凡是在20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已经购买了交强险的车主,只需于下次续保交强险时缴纳2008年度车船税和补交2007年度车船税即可,不涉及滞纳金问题。但如果车主本人希望尽快缴纳2007年度车船税的,可以前往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根据我省规定,已到地方税务机关缴纳了车船税的纳税人,不需要在购买交强险时再次缴纳车船税,但应向保险公司提供已完税车辆的完税凭证。
交强险是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在200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投保了交强险的车主,对应保单到期日正好是2007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完全可以在续保交强险时,按照所在地车船税税额标准一并缴纳车船税。自2008年7月1日起,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车船税时,应根据纳税人提供的前次保险单,查验纳税人以前年度的完税情况。对于以前年度没有缴纳车船税的,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当年度应纳税款的同时,还应代收代缴以前年度的未缴税款,并从前次交强险保单到期日的次日起至购买本年度保险的当日止,按日加收应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部分车船可免征车船税
按规定,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拖拉机;捕捞、养殖渔船;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警用车船;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经地税部门认定符合条件的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
为了减轻纳税人的损失,《条例》规定,如果已缴纳了车船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或灭失,纳税人可以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又找回的,纳税人应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记者 许杰
税额标准各省不尽相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载客汽车车船税税额上限,由原来的320元提高到660元。其中,大型客车每年税额标准为480元至660元,中型客车为420元至660元,小型客车为360元至660元,微型客车为60元至480元。
截至6月初,广东、河北、辽宁、河南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确定了相关实施办法或适用税额标准调整方案。其中河北、辽宁的小型客车车船税额为480元,广东、云南为420元。 记者 许杰
【责任编辑:亦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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