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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报记者冯锐济南报道
“十一”黄金周将至,公路客运的高峰时期也将随之到来。日前,为规范汽车客运站代理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行为,防止采取强行搭售的方式代理乘意险,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山东保监局和省交通厅联合下发《关于规范代理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行为的通知》,对汽车客运站代理乘意险业务提出规范要求。
《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只能与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汽车客运站建立乘意险委托代理关系,并应签订《保险兼业代理委托书》。汽车客运站代理乘意险,应依法取得相应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根据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代理业务,并对本站工作人员代售保险过程中的行为负责。旅客投保自愿,任何保险公司、汽车客运站以及个人都不得强制、诱导乘客购买乘意险。
据了解,在旅客规买的车票中本身就含有附加人身险、车辆险等,但是这种强制性保险只有在因为承运方出现过失造成乘客受到伤害时,乘客才能获得赔偿,如果因为刑事案件等意外受伤乘客不能获得赔偿。而乘意险则是一种对客票附加人身险的最好补充,它能够给予乘客更大范围的保障,即使不是承运方责任造成的事故性人身伤亡也可获得赔偿。
记者在济南火车站旁的汽车站看到,车站方面已经按照《通知》要求,在售票厅设立保险咨询监督台,并在售票窗口醒目位置张贴了“投保自愿”“退保自由”等内容的提示,而在保险咨询台前方摆放的“友情提示”中,也明确说明了“乘客可以无条件的退掉保单”、“投保该保险不影响承运人应承担的责任”等事项。
据保险工作人员介绍,现在济南乘意险主要是太平洋和太平两家保险公司在经营,每份保险价格为一元,乘客最多可以购买十份。如果出现事故,乘客购买一份保险可以获得门诊补助5000元,或是伤亡补助2万元。
记者在售票处看到,不少乘客在购买车票时都选择了同时购买保险。对这种现象,车站的杨主任表示,现在乘客的保险意识普遍提高了,有的乘客甚至会同时购买几份保险。原先乘意险由车站售票员发售,因为售票员对保险本身并不了解,造成了一些纠纷。现在因为有保险工作人员现场咨询,情况好多了。
责任编辑:刘家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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