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俊玲 实习生 赵鹏
本报讯 清明节快到了,很多人将会上山扫墓,森林防火因此面临严峻考验。昨天,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通告,强调严防森林火灾。
通告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森林内部或距森林边缘500米范围内出现易引起森林火灾的各种行为,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品;不得在农田、道路等防护林带内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在森林内从事野营、登山、祭祀、庙会等活动的,应当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服从森林经营者的防火安全要求;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森林的,监护人应当履行有效的监护义务;森林经营者应履行监督管理义务。
按照规定,因过失造成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县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更新造林,可以并处500元一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