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03 16:09:50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5月3日讯(YMG记者 夏丹 通讯员 华元)有网友咨询,居民医疗保险慢性病都有哪些种类?报销有什么政策?
相关部门答复: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医疗保险待遇:包括甲类门诊慢性病和乙类门诊慢性病。其中甲类门诊慢性病包括白血病、慢性肾功能衰竭(肾衰竭期)、脑出血后遗症、颅内肿瘤(良性)、椎管内肿瘤(良性)、全身各系统恶性肿瘤、重度烧伤、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肺、心功能失代偿期)、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Ⅲ级以上)、糖尿病合并并发症、脑梗塞后遗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股骨头坏死(行减压植骨手术后,行髋关节置换术前)、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躁狂发作、双相障碍、抑郁发作、强迫症)16种类;乙类门诊慢性病包括糖尿病、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II级)、类风湿关节炎、重症肌无力、系统性硬化病、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血友病、结核病、苯丙酮尿症9种。
参保居民门诊慢性病患者在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300元以上的部分,一档缴费的甲类门诊慢性病按40%比例支付,乙类门诊慢性病按35%比例支付;二档缴费的甲类门诊慢性病按60%比例支付,乙类门诊慢性病按50%比例支付。甲类门诊慢性病的门诊支付待遇,二档缴费的不设报销限额,一档缴费的按病种设限额;乙类门诊慢性病的门诊支付待遇,按缴费档次和病种,分别设不同的年报销限额。慢性肾功能衰竭(肾衰竭期)血液透析费用、腹膜透析费用及器官移植后服用环胞素A的费用,其支付比例再提高10%。
林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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